|
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25-00597 | 生成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5年2月19日拟对舟山等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岱山县鱼山岛1号路与沿海大道东南侧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 新建一座等展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4×240MVA,户内式布置,新增4组6Ω串抗。 | 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6日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废水 施工期:工地中产生的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避开雨季施工,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 运行期:变电站站内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站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汇集后排至北侧河道,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定期处理后定期清运。 2、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在昼间,变电站施工先建围墙。 运行期:配电装置户内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配电装置楼室内墙面采用吸声结构,进风口设置消声百叶和消声防雨弯头。 3、废气 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或清运,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应冲洗轮胎。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运行期:站内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废弃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直接回收处置。 5、电磁环境影响 主变及配电装置电气设备户内布置,采用GIS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电晕和火花放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4476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