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议案办理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日期: 2024- 07- 08 14: 38 浏览次数:

戎其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文件精神,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涉及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多个领域。近年来,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对衢山发展政策号召,在公益性岗位开发方面向衢山镇大力倾斜。22年以来已经累计为衢山镇开发公益性岗位31个,为衢山镇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力保障。

您在建议中提到为各村(社区)下属强村公司开发公益性岗位,以缓解村集体经济压力。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强村公司属于盈利性社会管理机构,因此不符合开发公益性岗位条件。对于各村(社区)下属强村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事宜,我局可提供用工信息发布、符合条件人员物色等各类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蒋叶,联系电话:13656806328)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