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全县渔农村规模调整后“三资”融合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委组织部协办单位意见,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县于2019年完成社区村体制改革,90个经济合作社经撤并及资产融合后,形成74个行政村“一村一经合社”和4个“单列经合社”模式。在集体资产融合程度上,目前全县74个行政村有70个已达到完全融合,集体资产由村统一支配运营;有4个村(倭井潭村、长西村、桂花村、高涂村)因原各合作社间资产差异较大、群众间融合程度低等因素,采取“协商融合”模式,原各合作社资产“账面合并,分类核算”。你提案中提到部分村资产未完全融合,“三资”的处置权仍在各自小村手里,导致新村在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土地利用等方面被卡脖子情况,影响了村集体经营决策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会同组织部门与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研究,逐步完善社区村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政府主导督促,化解问题症结。与当地政府深入分析村情,产生问题的原因,老百姓的利益关切点,村班子内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等情况。乡镇党委对村班子进行集体谈话,班子内部统一思想,从为村集体发展的根本出发,要有大局意识,拧成一股绳。制定集体资产融合运营的方案,既要着眼现实,又要兼顾历史,疏导好老百姓的心理,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打消他们对集体资产融合的顾虑,为村集体统一调配资产资源打好基础。
二、严格决策程序,强化内部调控。为不断完善社区村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及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于2019年实施村级支出网上审批,设置村级报账员、经办人、村班子成员、村监会、村负责人、乡镇管理员等一系列审核审查流程,坚持村级支出村书记(社长)“一支笔”审批,赋予村书记经济决策权。坚持民主决策程序到位,对协商融合村,原各自小村的资产运行必须经大村班子会议商议决策,大村在调配小村资产时经社员代表会议决策,小村应服从和支持社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在新一轮村级换届选举时,将有责任性、有大局观、支持村集体融合发展的人员选拔到社员代表中来,共同推动村集体组织良性发展。
三、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基层人才。县委组织部强化社班子的队伍建设和人才保障,将其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聚焦村社干部全周期管理,出台《岱山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村(社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村社干部“赋能”“提能”“优能”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全方位推动村社干部能力提升。建立健全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培养”机制,不断建强乡村致富“领头雁”队伍。每年组织开展村社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督促乡镇对所有村社干部每年轮训一遍,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管理经营能力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