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开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协办单位意见,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渔农民建房制度管理制度。2021年市资源规划部门印发了《舟山市农村私人建房规划审批技术规范(试行)》,对农村私人建房的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间距控制及协议采用情况等作出了规定,加强了全市各乡镇、街道农村私人建房规划审批管理;2023年县政府出台了《岱山县农村宅基地制度实施意见》,在农村建房制度上进行了约束、突破及探索。
二是开展渔农民建房需求摸底调查。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渔农民建房宅基地需求数据库。编制渔农民建房计划,积极与资源规划部门沟通,争取渔农民建房用地保障。
三是推进渔农民建房数字化改革。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部署渔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指导村集体落实为村民提供渔农民建房“一件事”代办服务制度。自2021年系统上线以来,网办率达到100%。2023年,根据住建厅和农业农村厅的要求,将渔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与省住建厅开发建设的“浙建事”进行整合提升,迭代升级。
四是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近两年,我县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考虑村庄品质提升需求,加强相关规划编制。目前衢山镇已批准的村庄规划4个,分别为沼潭村、皇坟村、太平村、枕头山村,在编村规4个,分别为东岙村、凉峙村、涨网套村、四平村。同时各乡镇近几年也非常重视规划在村庄发展建设中的作用,稳步开展特色村落规划和设计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配合,在村庄风貌、农村建房、服务设施配套、特色营造等多方面持续关注。
五是加强农房违建案件查处。2023年,全县累计查处违建案例8起,并对违建行为进行了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处置,有效改善了渔农村的村容村貌和整体规划布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前期在各部门的配合下,我们推进渔农民建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正如您所讲,我们在村庄规划全覆盖推进、农村乱占土地建房、农房风貌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推进。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房建设和综合行政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条块联动、部门协同的农房建设的良好工作机制。依托“农房浙建事”系统,重塑农房建设审批机制,推行农房施工许可制度,完善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农民建房的协同审批机制和便民审批流程。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落实农村危房动态清零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民建房监管,对未经批准或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批准,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案件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