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4-94402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4年以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有力带动了投资扩大,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需求旺盛,同时,重塑政府和融资平台以及金融资本的权责关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识,从投资项目的酝酿和前期工作,到项目开工建设,再到项目竣工投入运营,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稳步推进。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
2、《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岱山县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八条,从准确把握全流程管理的意义、范围、概念,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对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作了系统规范。
一是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决策审批、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运营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包括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目标体系”、专班化运作的“工作体系”、高效能督查的“评价体系”和多部门协同的“政策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稳妥推进办法实施。
二是规范推进建设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库和储备项目库,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审核投资项目准入条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等措施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在工程总承包、工程变更等重点领域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运营监管。规定项目单位是项目竣工验收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建设、谁运营”原则,项目单位明确运营目标,加强运营管理。严格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建立健全投资项目信用管理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重大投资项目督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后期评价管理。
四、办法的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岱山县范围内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以及县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县级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
五、关键词解释
1、政府投资项目:指在县内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2、国企投资项目:指在县内使用国企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3、项目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图纸、概算定额、费用定额、设备和材料预算价格、工资标准等资料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
4、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六、新旧政策对比
对照《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岱政发〔2022〕24号)、《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的操作指引(暂行)》(岱发改〔2019〕39号)、《岱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试行)》(岱发改〔2020〕23号)等相关文件政策,本办法主要在以下四方面体现了新特点:
一是夯实项目管理的体制保障。将项目储备、项目招标、项目审批、项目验收等单方面的文件系统整合,明确专门的主管机构负责项目的总体统筹,统一实施、持续推进,建立了从项目源头管控、事中程序规制以及事后监督和问责全链条管理模式相配套的无缝衔接机制和制度保障。
二是增强项目管理的创新试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比如,深化项目储备机制,建立项目储备类转实施类机制,条件成熟后立即实施;考虑到防范化解地方债务要求,分级分类管理项目,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的界限;全面采用纳统投资,保证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基本吻合;实质化运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中心,全流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审核工作;明确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方式的审核程序,严格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推行简易审批、分阶段审批、并联审批、告知承诺、联合审图和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措施,不断提高办理便利度。
三是提高项目管理的数字赋能。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积极运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岱山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浙江省债务管理系统、信用中国平台、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让项目信息“摸得着”“管得住”,实现项目谋划准入、审批备案、实施推进、完工投产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四是强化项目管理督察问责。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依法制发本行业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科学、有效的惩戒体系,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接受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县政府督考办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督查机制,县发改局、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帮扶帮办单位形成建设项目问题发现、交办、督办、解决的闭环机制。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监督全过程的督察力度,项目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单位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办法实施的注意事项
全县各乡镇、岱山经济开发区参照执行。
企业投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办法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哲瑜;联系电话:1876800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