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518/2024-94390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教育局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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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5-24 15:36 浏览次数:次 | ||||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岱山县教育局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校(幼儿园)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岱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岱山县教育局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始终围绕教育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着力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提高校园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分类确定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2.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排查立体化、安全演练专业化和安全台账标准化。学校坚持每日一次隐患排查,每月一次维稳安全专题分析会。县教育局采取“每月自查—季度互查—年中抽查—年底考核”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3.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班子、支部要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分析研究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排查,科学制定风险隐患防范整治方案,及时消除隐患,有效管控风险。要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全体教职工时时关注校园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 二、抓好措施落实,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 4.深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是“平安岱山”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要以“赶考”和“备战”的心态抓实抓好平安校园建设。要聚焦平安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坚决管住关键时段、重要阵地和重点对象。持续开展新一轮“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评比工作,力争2024年全县“5A”级平安学校达65%以上。迭代完善全县校园大平安机制,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一件事”改革,不断改善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提高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等涉校涉生极端事件的防范、预警和处置能力。 5.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防范要求》国家标准(GB/T29315-2022)及《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巩固校园三防建设4个100%。落实校园封闭管理措施,加强外来人员身份查验、进出校园登记。落实巡逻巡查制度,校园安全保卫人员加大校内及校大门附近巡逻巡查频次,做好巡逻巡查记录。落实护学岗制度,由值班领导带队,教师、家长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时段维护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时维护升级校园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电子围栏等技防设施,提高校园安防智能化水平。 6.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年检测、重要节点重点检查”。要根据学校消防标准化建设达标规范的要求,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校园消防设施管理,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应急指示灯、疏散逃生指示牌、灭火器、消防水管等消防救援设施,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员工熟悉并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管等常规消防救援设施,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及应急救援能力。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宿舍管理,按规定配足生管老师,建立寄宿生晚自习点名制度、生管教师查铺、巡查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线路,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7.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会同公安部门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交通主题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统筹推进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交通安全工作。继续做好“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提醒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以及学生家长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完善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合作的安全监管机制,联合加强对违规违法运营接送车的整治。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各学校要落实错时放学等要求,协同街道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要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牢记“六不一会”,全面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送给家长,提醒家长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进一步遏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学生溺水事故。要主动对接辖区内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加强对重点水域、危险地段的管控、巡查、隐患排查力度,完善防护设施设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9.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岱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各类食品安全(舆情)事故发生。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学校食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和校内超市食品安全等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食堂智治”应用,实行信息化监管,提升食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加强学校直饮水、开水和桶装水等各类饮水设备管理。 10.加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完善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处置流程,要把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切实担负起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要重点做好“两类学生”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健全家校社联动机制,及时管控引导舆情社情,共同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11.加强防范电信诈骗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成 立以书记、校(园)长为组长的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诈 防骗作为学校一项重点工作,与学校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评。开展“反诈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让师生知晓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方式和预防方法,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识破网络诈骗的能力。持续推进“无诈校园”建设,确保反诈防骗宣传率达100%,教职员工、学生识诈防骗知识知晓率达100%。加强班级群管理,做好入群身份核实工作。充分利用好公安和司法部门的资源,形成防诈骗宣传教育合力。 12.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防控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实施健康副校长制度,为各中小学配齐配强健康副校长,加强对学校健康工作的指导。加强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的卫生工作培训,严格落实传染病“一案十制”,加强对新冠病毒、诺如病毒、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等制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管理,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健康水平。 13.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持续推进“润泽心灵”行动,各学校落实“三清单”全覆盖,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重视特殊学生和重点群体管理,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落实特殊学生动态档案与帮扶疏导机制。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通过上好心理健康课、开展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释放心理压力,培育积极心理品质。进一步规范每年2次对全市四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心理筛查工作和“一人一策”高危学生干预工作,做到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畅通家校共育渠道,建立重点学生家访制度,指导家长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2912345心理热线的作用,及时为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帮助,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困难。各中小学要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对学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定期演练。持续推进县级心理成长中心建设。 14.加强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保管、回收环节的流程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加强危化物品仓库和重点实验室技防建设,运用视频监控、门禁、红外线报警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严禁校内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继续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档案,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学校、幼儿园的电梯、餐梯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15.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打造“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禁毒支队等部门的协作,聘请公检法司部门精干力量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各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运用新媒体、多方式、各渠道,向青少年学生深入宣传毒品危害,全面普及防范知识。 16.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利用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逐条上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进行分级分类,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实现校园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要督促保安人员每天至少5次巡查校园及学校周边并做好记录。 17.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要构建校园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各学校要主动联系、紧密配合属地政府以及公安、交通、市场、城管等职能部门,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解决校园周边违法经营、交通堵塞、乱搭乱建、噪声污染等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18.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配合宣传、新闻出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上报、清理网络低俗有害信息,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防止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19.有序开展其他重点工作。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相关时间节点有计划开展防灾减灾、防汛防台、森林防火、防雷电、反恐防暴、扫黄打非、反邪教、防踩踏等重点工作,利用法治副校长、学校卫生保健员、各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校内外资源,全面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三、强化保障体系,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20.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按要求落实安全教育课时,广泛开展预防溺水、防性侵、防食物中毒、防网络沉迷、防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预防毒品、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防灾减灾日”等安全主题教育。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的安全教育课程,积极组织法治副校长、片区民警等专门力量参与校园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确保舟山市安全教育平台使用落在实处,引导广大教师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施安全教育,使全体学生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带动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基础知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逐步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21.加强安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明确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全体教师、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安保人员、门卫、清洁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等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身安全管理责任,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工作标准,提高业务能力以及事故处置能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要确保在职教师和安全管理干部每年不少于4课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要督促保安公司利用假期做好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轮训工作。 22.加强校园应急管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不断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对教职员工每年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现场逃生自救等演练。师生演练预案、总结和过程性视频、照片等要建立台账。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3.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及考评机制。教育局将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安全督查,要继续实行局领导包片检查制度。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管理专项组作用,协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园及周边问题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考核机制,加强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综合考评,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幼儿园)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平安校园”创评、年度综合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4.加强学校安全信息与事故报告处置。强化应急处置。按照《岱山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级别立即做出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持敏感时期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敏感时期不安排休假;强化信息报送。任何单位在重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即知即报,口头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5.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各校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并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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