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叶海深)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4-25 15:02 浏览次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杨晓芬

继承人(现权利人):叶海深

不动产坐落: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440号嘉和园4幢505室(门牌如有变动以民政部门出具为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80-4470775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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