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3/2024-93796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机构 县残联 文号
组配分类 残疾人福利 主题分类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4-04-12 15:53 浏览次数: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及《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 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

(一)审核对象

岱山县行政区域内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申报集中受理期为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在网上自助办理。具体操作流程为:用人单位可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在政务服务网上搜索栏输入“按比例就业”字段,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申报(单位地址:岱山县行政中心 A3 楼 543 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系统会自动匹配核对残疾人证、社保、医保等数据,用人单位只需要上传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如果系统无法调取相关数据信息或者存有异议,则需拍照或扫描上传对应凭证材料,提交后待审核员确认(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 1)。

1.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到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协助用人单位进行系统申报,用人单位须事先准备以下材料:

(1)单位 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

(5)上年度 1-12 月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上年度 1-12 月残疾人职工《社会医疗缴费证明》;

(7)上年度 1-12 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实发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优先提供银行工资流水;

(8)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用工情况且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将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用人单位实际用工的,除提供以上 1-7 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3)年度》(附件4)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将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劳务派遣本单位实际用工的,申报时除按要求提供以上 1-7 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3)年度》(附件5)。

二、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重度残疾人之外的1名其他各级各类残疾人均应当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确认书。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

法、有效;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按《关于开展舟山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申报的通知》(舟残联 〔2021〕23 号)文件办理,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1.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

联系人:范怀伟、王丹莉

联系电话:0580-4474590、0580-4406073

岱山县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咨询 QQ 群:306597902

2.残保金征收工作

税务咨询电话:12366。

 

附件:1.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

2.浙江省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3)年度

     5.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2023)年度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岱山县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


附件2

                 浙江省 2023 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税务所属地


单位法人


法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电话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经办人

姓名


经办人

电话


残疾人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

残疾军人证编号

合同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岗位工种

申报年度社保缴费起止月

月平均工资(元)

本人手机号码

是否为

劳务派遣





























附件3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郑重承诺:

在办理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事项中所提交的下列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隐瞒或提供的材料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信息;

□2023年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信息;

□劳动合同/残疾人在编证明;

□发放给残疾人的工资信息;

□残疾人参保缴费信息。

 

 

 

 

                           用人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2024 年    月    日   

 


附件4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3)年度

 

接收单位

名称


派遣协议

起止日期



派遣公司

名称


派遣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派遣公司

法人代表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经 办 人


经办人

邮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



残疾人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残疾军人证编号

残疾

类别

残疾

等级

文化

程度

就职

岗位

入职时间

合同起止日期

派遣

起止月

本人联系

电话






































申报

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申报残疾人就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提供材料完整,与事实相符。

 

接收单位(公章)                   派遣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5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2023)年度

 

派遣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派遣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许可

取得地

地址

经营区域

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疗保险缴纳地

本单位用工残疾人数

计入接收单位残疾人数






序号

接收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

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疗保险缴纳地

计入接收单位残疾人数

残疾人

姓名

残疾人证号

1










2










3










 

备注:请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计入派遣单位残疾人另需提供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证件、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1-12月残疾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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