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挂海域海岛管理科牌子)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
03-
08
16:
34
浏览次数:
次
【大中小】
机构职能 |
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承担涉海区划、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建设和管理全县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指导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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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人 |
姚建斌(确权科)、王平波(海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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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80-4486360(确权科)、4406655(海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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