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财务内审、政府采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务计划。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承担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的资金管理。 提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立法计划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承担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研究。承担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办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并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上级部门对岱山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