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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098C/2024-77498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主题分类 |
森林防火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机构职能 |
监督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山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调整后,原林业科不再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有关职责。 |
岗位责任人 | 刘剑阁 |
联系方式 | 0580-4472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