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156/2024-90807 生成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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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 03- 07 14: 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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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管理岱山县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

2. 负责岱山县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

3. 负责岱山县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二、2024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54.86万元。

(二)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54.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74万元,增加18.32%,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等自然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54.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74万元,增加18.32%,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等自然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4.86万元,占66.18%;专项支出120万元,占33.8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4.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支出包括: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3万元。

(五)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8.74万元,增加18.33%,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等自然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27万元,占88.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1万元,占6.11%;卫生健康(类)支出2.35万元,占0.66%;住房保障(类)支出15.53万元,占4.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315.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专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

(六)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来岱山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业务交流、检查指导公务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岱山县公积金中心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主要用于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公积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