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普朱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现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需求,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提高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管理和服务能力,全年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100个以上,确保每一位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学年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二、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管理
(一)动态管理就业见习基地名录。实施就业见习基地动态管理,围绕新区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择优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引导持续开展就业见习,力争每家每年开发见习岗位。对长期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予以清退。
(二)着力提高就业见习岗位质量。按照多元募集、质量并重的原则,鼓励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开发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就业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化就业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依托示范基地开发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基地当年开发见习岗位60个(含)以上。
(三)有效搭建就业见习对接平台。结合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助力供需双方对接。结合招聘活动设置见习专区,举办就业见习双选会,集中推出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结合实名服务,广泛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参与,吸引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
(四)规范开展就业见习流程管理。做好见习事前指导,指导就业见习基地及时发布见习岗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强化见习事中管理,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帮助见习人员熟悉岗位内容,提升就业能力。抓实见习事后问效,指导就业见习基地及时为见习人员出具考核意见,反馈留用情况,按规定为见习基地及时发放见习补贴。
(五)积极培育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就业见习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选树一批稳定运营久、岗位质量高、管理制度完备、见习成效好的高标准就业见习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三、就业见习岗位验收标准
(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需经过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认定。
(二)就业见习岗位应在2024年度内新开发,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统一在浙里办的“浙里就业创业”服务专区对外发布。
(三)对外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应包括岗位名称、可接收人员类型、可接收人数、见习内容、见习期限、见习待遇、见习地点、学历和专业要求、岗位有效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就业见习岗位可接收人员类型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学年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指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五)就业见习岗位数量按照发布时填写的可接收人数计算。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就业见习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各功能区积极引导优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认定就业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见习机会。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功能区指导就业见习基地重视见习工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提高见习岗位满意度,帮助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县(区)、功能区要大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讲好青年通过见习实现高质量就业故事,树立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附件:2024年各县(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目标任务
附件 2024年各县(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目标任务
地区 | 开发见习岗位数 (民生实事指标) | 完成时限 |
市本级 | 480 | 2024年12月 |
定海 | 150 | 2024年12月 |
普陀 | 150 | 2024年12月 |
岱山 | 300 | 2024年12月 |
嵊泗 | 20 | 2024年12月 |
合计 | 1100 | 2024年12月 |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