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考分配生新政本月底起实施
为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中考分配生新政于今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舟山中考分配生新政确定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实施分配生招生。2024年,这6所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面向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招生计划。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70%。具有舟山市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完整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且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分配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后进行,结合考生统招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中考成绩录取。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