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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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公运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路为总目标,以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总体部署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的总体要求,2024年安排新建一般农村公路8.0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47.658公里,危桥病隧3座(具体项目见附件)。主要工程内容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二、各县(区)、功能区要认真执行养护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管,保障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2024年度计划项目顺利完成。

三、项目审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公路养护项目审查的意见》(浙公路〔2018〕105号)规定执行。

四、要求在2024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

附件:2024年舟山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表(以此为准).xlsx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