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岱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药品回收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镇协助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岱东镇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镇会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开展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活动,为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养成定期检查、清理家庭储备药品的习惯,倡导群众积极参与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二、加强巡查力度。针对辖区内卫生院、药店等部门,联合市监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按照部门等级进行每季度、每月等不同周期开展药品过期检查。
三、完善药品回收机制。完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在辖区内卫生院、社区(村)卫生室、药店等各场所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并定期查看,对回收药品统一回收登记、上交存放、集中销毁。
四、出台药品回收举措。联合市监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乡镇定期举行过期药品回收奖励活动,对主动上缴过期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与新药、雨伞、其他生活物品,提高医院、药房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岱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