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66E/2024-96755 | 生成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岱交〔2024〕37号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水运 |
局相关科室、交通执法队、各相关乡镇船舶渡口管理机构、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各水路客渡运企业、自备交通船企业:
现将《岱山县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工作,确保水上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持续平稳有序。
岱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4日
岱山县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系统排查整治全县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水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范围与时间
岱山县范围内的水路客渡运船舶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客运场站及码头、渡口,即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开展全县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关键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执行、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举措,提高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检修保养、应急处置水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二)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客渡运企业要重点围绕船舶“防碰撞、防搁浅、防火灾、防车辆移位”四大安全风险开展深入自查,全面分析客渡运航线航路潜在风险,对主机、AIS、雷达等关键设备保养维护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纠;各客运站点、渡口码头要对站房、码头、车辆待渡区、栈桥、护栏、液压滚装桥、引导和警示标志标线及其他主要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灭隐患苗头。各企业要突出整治由于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产生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不适岗的人员要坚决撤换。
(三)强化安全监督与检查。由局安全科牵头对相关客渡运企业、客运站点、重点渡口码头、备案的自备交通船企业及船舶开展一次系统检查,重点排查企业、船舶、码头站点持证经营情况、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安全台账管理情况、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等,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当场反馈并落实闭环管理举措,对于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突出的经营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
(四)严格航行安全管控。各客渡运企业要严格落实新能源车辆、电动自行车分区分类装载要求,严格执行海上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自律规定,坚决杜绝营运船舶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驾驶人员进出港当班操作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禁止擅自离岗换岗的管理规定,并切实发挥船载视频监控作用,持续加大对驾驶台、机舱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落实。
(五)规范客运站点作业。按照行业规范,切实落实客运站车客分流或车客错时上下作业要求,重点做好新能源车辆现场秩序管理和安检,严禁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登船;严格落实危险品查堵,按规定组织做好过渡货车货载信息申报工作,切实强化旅客和过渡车辆货载情况的安全检查,严防各类危险品夹带上船。同时加快落实船岸靠泊问题整改,确保早日实现合规运营。
(六)强化关键岗位安全教育。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船长、轮机长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船舶机驾人员安全生产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机驾人员严格执行船舶航行期间特别是离靠泊期间的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避让、减速、瞭望等措施,提高遵章守纪、按规操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七)加快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硬件配置。根据《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渡口所在乡镇要强化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职责,结合渡运公交化改造行动,进一步提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制定渡口码头管养计划和渡船年度发展计划,完善渡口码头泊位、系缆桩、上下客坡道、上下客步梯、护舷、码头边沿安全扶栏、码头视频监视系统、渡口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建设,加快渡船运力发展、船载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建设。
(八)强化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管理。严格企业自备交通船自备性质、条件审核,完善企业自备交通船有关条件变动的动态报备制度。指导健全自备交通船企业和运行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齐专职管理人员,确保企业资质保持良好、船舶三证齐全有效。加强对船舶实际运行情况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运行的船舶一律停航整顿。
(九)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行业各单位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规定开展逃生、消防等突发状况的应急演练,确保紧急状态下预案迅速启动、人员迅速到岗、措施及时跟进。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各客渡运企业、客运站点、渡口码头、自备交通船企业对照整治任务清单(见附件),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列出整改计划、明确制度措施并上报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二)督查整改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和问题集中攻坚的基础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整治任务清单在11月中旬对各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并在11月底前确保发现问题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26日)。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和共性隐患,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针对性提炼梳理建议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本方案,确保工作深入细致,力求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监督执法。各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切实抓好整改,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记录汇总有关信息(文字和照片),要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提出工作思路,全面总结经验和做法。整治行动结束后,请将整改问题清单、图片资料和工作总结于2025年1月10日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联系人:毛文韬,联系电话:13905801240。
附件: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关于印发《岱山县水路客渡运和企业自备交通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