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4-96473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一、政策制定背景
当前,我国人口形势呈现出诸多新特征,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就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为提升民众的生育意愿,除关注“生”的问题,还要重视解决生育之后的养育问题,突破主观生育愿望不强和客观生育保障不足两大困境。为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并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县结合实际出台了若干措施。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4、《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从结婚、生育、入托、入园、入学、住房等方面,共推出10个现金和政策礼包。
结婚礼包:办理结婚登记并完成免费婚检及生育登记后三个月内可领取价值300元的礼包。
生育礼包:高龄孕产妇享受4次免费孕期超声筛查、1次产前会诊超声诊断;二孩累计补助金额5000元以内,多孩累计补助金额12000元以内。
入托礼包:二孩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多孩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入园礼包:二孩、多孩最高减免2000元保教费。
入学礼包:二孩、多孩家庭实行长幼随学制度,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课后和寒暑假托管服务。
住房礼包:农村二孩、多孩家庭户请农村宅基地审批时,可按规定享受宅基地优惠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可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照顾。
四、实施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系由同一对夫妻在政策执行期间依法共同生育的孩子。在生育此子女前,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县户籍人口(因参军注销户籍的除外),且享受政策的子女从出生至今落户本县。所生育子女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五、咨询电话
结婚、生育、入托、入园补助政策咨询:
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80-4470621
县卫生健康局:0580-4475737、7331390
入学补助政策咨询:县教育局:0580-4479081
宅基地审批政策咨询:县农业农村局,0580-4406772
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岱山分中心,0580-4476133
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政策咨询: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0580-4482383
六、实施时间
本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失效(即此时段出生的二孩、三孩或多孩)。
七、注意事项
子女数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具体包括:
1、原配夫妻按现家庭生育且现已存活子女数计算;
2、再婚重组家庭按现夫妻共同生育且现已存活子女数计算(不含再婚前各自生育的子女数);
3、单亲(离、丧)家庭以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子女抚养归属情况来界定现家庭存活子女数计算。
八、解读信息
解读机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人:张彤杰,联系电话:0580-733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