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156/2023-93458 生成日期 2023-12-28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岱财预〔2023〕59号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财政
岱山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08 15:04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LDSD12-2023-0004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助推橄榄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初筛对象主要参考家庭住宅、公积金缴纳金额、家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家庭用车、市场主体纳税等要求,经大数据综合分析生成。

第二条 贴息条件:通过岱山县农商银行获得 “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县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第三条 家庭信用档案(对象认定):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岱山县农商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县大数据中心通过隐私计算方式对调整后名单再次进行大数据碰撞,获得扩中家庭筛选名单后,县财政会同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筛选后扩中家庭进行联合审核,形成调整后扩中家庭动态名单,并上报省财政厅,同时县农商行根据调整后名单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 贴息标准:政府对县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使用金额的1.8%比例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申报流程:县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资料报岱山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会同县金融办、县民政局联合审核。经三家联合审核确认后,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第六条资金拨付方式:县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县财政局根据年初预算将资金安排到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拨付给农商银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县级扶持资金可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预拨资金,待省财政厅下达结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第七条 绩效管理:县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县民政局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第八条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28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6月5日至本《办法》执行之日,参照本《办法》执行。



岱山县财政局 岱山县民政局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岱山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