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583584561H/2024-00071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主题分类 |
2023年,岱山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建设,学习法治思想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等,全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专题学法5次。完成2023年度县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现参与率和合格率100%。
二是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调查队、普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工作制度保障。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及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印发《2023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建立《2023年岱山县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并制定《2023年全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努力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保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
(二)依法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几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完成普法宣传、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问题研讨,为及时合法处置行政违法事宜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的作用,同时做好律师在线平台法律顾问信息和履职情况记录录入工作。
二是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明确承担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构为办公室(综合法制科),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5名,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制定完善《岱山县统计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合同审查备案录入舟山市行政合同“一码钉”应用系统。
(三)提升督察效能,规范统计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今年与纪委县监委联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检查工作》(岱统〔2023〕5号),完成对7个乡镇、6个有关部门的统计造假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统计生态,提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形态。
二是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我局成立岱山县统计局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岱山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从国家督察问题整改、违法案件处罚、入退库情况、统计制度执行、企业数据等五大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均未发现存在统计造假相关问题。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现高质量执法检查,通过“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完成行政处罚,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筑牢统计数据安全防线,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情况。全年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30家,行政处罚1家,分别协同消防、市监跨部门联合完成双随机执法任务6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公开率100%,掌上执法率100%,有效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严格把控源头数据质量。依托“一体化统计监督”数字化改革应用,实时监控全县四上企业数据质量情况,针对红码、黄码和一级风险预警企业及时开展专项数据核查,实现一级风险预警企业核查执法全覆盖,督促发现问题企业及时做好整改。全年核查企业(项目)167家,掌上核查使用率为79.64%。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执法人员6名,新增执法证持有人员1名,持证率100%。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同时注重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和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法治素质,规范行政执法操作及案卷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水平。
六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执法服务指南或执法流程图事前公开,执法过程事中公开,执法结果事后公开。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归档,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实现日常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为办公室(综合法制科),配备审核人员5人。
(四)推进统计普法,提升宣传效果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岱山专场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推动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选编》、《意见》。巩固统计法进党校,贯彻落实《中共岱山县委党校关于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党校新提任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讲座。
二是借助重要契机,开展普法宣传。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的契机,按《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各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县文化广场和结对社区黄官泥岙村开展现场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制作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向大众宣传普及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积极组织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我心中”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等多项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三是结合统计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实施统计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五经普和日常统计工作,通过举办统计法治讲座、统计业务培训班、企业检查调研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个案警示教育,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宣传和教育同推进。组织印制《统计普法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单位告知书》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培训阶段、清查阶段、登记阶段向普查对象免费发放,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印制《岱山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指南》,向各政府部门、乡镇、企业发放,指导规范基础统计工作,增强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人员重视统计、支持统计、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在推进法治统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特别是从基层实践的角度来考虑,统计法治化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局将认真履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加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层级监管,提高依法统计能力,为全县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统计队伍法治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坚持把基层统计人员法治培训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加强对乡镇(街)、村(居)统计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行动自觉和能力水平。
二是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机制,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全覆盖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权威,提高统计部门公信力。
三是激发普法宣传创新活力。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确保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五经普和日常统计工作,持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送法入企”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