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 01- 26 14: 39 浏览次数:

王永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我县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部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小区内存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较为突出。为了切实改变我县物业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现状,我局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和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解决。

1.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5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岱山县关于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明晰了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内的行政管理职责。今年年初,我局按要求成立了岱山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调委会共调解物业纠纷案件60件,其中书面26件,口头34件,追缴物业服务费102208.54元。同时,我局在各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了各职能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便于业主第一时间“诉有门、投有声、回有音”。

2.为激发业委会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2022年4月,我局修订了《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优秀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给予资金奖励,对业委会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且起到良好的效果的给予小区综合治理运行特别奖励,进一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和鼓励。同时,我局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舟山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指导手册(2022 年版)》等,邀请资深讲师对各乡镇、社区负责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等开展物业管理相关的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各参会人员的履职能力。

3.为建立服务规范、收费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2022年4月,我局推进成立由11家物业服务企业和24家业主委员会组成的岱山县物业小区联合会;在《舟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印发前,我局指导联合会出台了《岱山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与指导性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并指导各业主委员会根据岱山县物业小区联合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选取适合本小区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4.为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履行服务责任,我局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对我县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统一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考核,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各业主委员会,以此作为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参考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我局印发的《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业主自治小区印发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同时,县财政局保障强化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资金投入,其中2021年拨付175.458万元,2022年拨付213.4万元。

5.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改善小区整体环境,县综合执法局引进第三方服务企业实施“撤桶并点”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并开展居民垃圾分类宣传,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指导,逐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培养业主的物业服务意识,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