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 01- 26 10: 13 浏览次数:

[图解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岱山”、“浙江岱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主阵地,围绕项目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统筹发展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在“看岱山”APP发布《我就不交物业费》等系列短视频10篇,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信息18条,住房保障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为网站、传真、邮件,全年没有收到公民和法人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建立试点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相应责任部门。全年未制定、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各个栏目,累计发布工程造价信息101篇、保障性住房信息24篇,对历年来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错别字纠正、链接修正,对公示期已过的公告公示、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校正处理。线下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读、物业服务管理知识培训、小区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10余场;召开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运维2场新闻发布会。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推进,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高质量的政务信息较少,政务公开促服务、促落实、强监管的好做法、好经验归纳总结不足,部分内容表述不精准,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2024年,将按照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要求,在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范围和工作标准,有力推动政府运行高效透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