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549N/2024-82022 生成日期 2024-01-10
发布机构 长涂镇 文号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长涂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长涂镇 发布日期:2024-01-10 16:14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高水平建设“活力善治富裕”长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

我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决策层面,我们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法治化。

二、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提升行政效率

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出台相关通知和工作制度,对全镇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梳理,并编制完成审查事项清单,为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资源,融合县派驻机构,统筹执法事项。通过承接赋权乡镇权力事项,实现高效执法。全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办案55起,罚没款28.9万元,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

法律服务坚实有力: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全镇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指导。所属行政村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处理服务。全年开展法治宣传42余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7起。

此外,我镇还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法治会议精神,加强民法典、宪法等课程学习,全镇干部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我们还通过多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普法小场景、广场大屏宣传、宪法日活动等,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行政决策过程中仍存在不够科学、民主的问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培训教育不够深入以及社会治理创新不足。

四、《重点问题清单》的落实情况

(一)依法行政理念需要进一步增强

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我镇进一步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镇干部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同时,将依法行政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部门职责边界需要进一步厘清

针对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我镇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职责,明确权责清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对于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队伍建设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

针对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执法装备紧缺的问题,我镇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实法治队伍力量。同时,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针对公职律师缺口较大的问题,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管理,明年计划聘用公职律师一名。

(四)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行政部门普法意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的问题,我镇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将普法宣传纳入日常工作中。同时,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的普法宣传不够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4年,我镇将继续围绕开展三个“一号工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解体系,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府治理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确保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深入推进三个“一号工程”

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全镇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优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全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持续开展民法典、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多样化手段普及法律知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

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2024年计划聘用公职律师1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合力;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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