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王敏丽)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待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宗地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2 | 浙(2022)岱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71号 | 浙江岱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沙支行 | 他项权证 | 岱山县高亭镇蔚蓝公寓25幢1404室 | ||
3 | 浙(2022)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150号 | 王敏丽 | 不动产 | 岱山县高亭镇蔚蓝公寓25幢1404室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