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307594253Y/2023-91148 生成日期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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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民宗局2022年度法治岱山建设工作总结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23-08-07 15:26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与部署,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工作目标,以数字赋能为牵引,充分发挥法治在谋发展、补短板、防风险、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培训,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要求,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作为重要内学习容,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思维

2.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做到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在年度工作部署中,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

3.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局机关干部、乡镇民宗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与民宗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切实发挥好全科网格员、巡查员和“三人驻点”小组等宗教工作力量作用,利用“一周一巡查”制度,落实乡镇普法工作,在巡查时开展宗教法规、平安巡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并及时更新场所宣传栏内容,优化场所普法环境,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是聘请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指导作用,多次向法律顾问咨询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是利用“双随机”、“综合查一次”、“除险保安”大排查等执法检查行动,落实“检查+普法”工作机制,在宗教活动场所主动普法,带读带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场所平稳有序。

(二)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民宗系统法治意识

1.贯彻落实民宗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一是指导各乡镇、各教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化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等七个重点内容强化普法教育。是在全县7个乡镇开展“反宗教极端思想进场所”活动,帮助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宗教,了解法律法规。每半年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技能、知识、法律等的实训。三是指导各宗教团体主动组织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除险保安”、“崇俭戒奢”等专题学习会,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宗教政策敏感性和法治意识。

2.持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一是积极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向全县44处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宗教政策法规书600多份,并积极引导宗教界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提高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3.加强普法教育培训。一是将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列入全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训推广和使用“之江同心云学院·民宗云讲堂”和“浙里普法”应用,关注“浙江普法”、“浙里法治”、“平安鼎”等微信公众号,利用多种线上学习平台促进全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法律素养。二是开设“之江问道·宗教中国化”蓬莱大讲堂,每季度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一次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财务管理、互联网安全等内容的学习,并培养骨干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普法宣传员,以助力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明确关键,注重落实,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与“四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讲经讲道同政策法规宣教结合起来,把政策法规融入到场所的建设中。

(三)强化综合执法,着重加强全县民宗系统法治能力建设

1.推进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接综合执法,迭代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事项划转,继续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提供业务支持,增强基层执法能力。今年累计联合立案查处违法宗教活动15起。

2.推进部门间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做好对联合执法的指导、服务和监管。按照“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县文广局、县消防救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联合执法3次

(四)强化数字牵引,大力提升法治工作整体效能

1.提升数字赋能与法治建设的融合度。成功开创“智巡+人防+执法一体融合”新型基层宗教事务治理模式。聚焦基层宗教事务治理问题,将技术的算力和人力融合使用,将“宗教智巡”24小时不间断的线上巡查和线下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人工巡查有机融合,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效应,优化民宗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执法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2.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民宗系统年度监管计划任务,明确任务名称,监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实施进度等内容,切实加强和规范民宗系统监管工作,做到宗教领域全覆盖、常态化、无死角,实现双随机检查覆盖率达100%,掌上执法率达100%。

(五强化依法治网,创新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

1.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系统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依托“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报名系统”“之江同心云学院·民宗云讲堂”“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报系统”“浙里互联网宗教监管在线”等系统平台,指导宗教界人士完成“在线报名、在线培训、在线测试、在线审批、在线监管”的“五环节在线”考证

2.开展互联网宗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紧盯重点互联网平台和重点传播渠道,强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日常监管,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清除有害信息。从9月1日起,对未取得许可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体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六)建立法治考核制度,提升宗教领域法治建设。

1.出台《岱山县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岱山县宗教活动场所及场所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宗教法律知识纳入团体和教职人员年度考评,不定期抽查宗教团体成员对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出台《岱山县宗教场所负责人选拔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场所负责人必备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场所负责人法治能力,促进学法普法意识,确保场所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有效推进岱山县宗教领域法治建设。

、存在不足

回顾我局近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一些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把握不准,对非法宗教活动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二是个别宗教场所负责人法治意识薄弱,未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财产和教职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县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薄弱,难以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同时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

、下一步计划和重点任务

(一)下步工作计划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突出依法治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严格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2.进一步强化民族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海岛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民族领域风险评估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目标工作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准确界定、严格区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性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处置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维护地方民族团结和稳定。

3.进一步抓好宗教领域规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两个《条例》,深入推进“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贯彻落实民宗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化宗教中国化发展。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整体素质,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4.进一步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宗教场所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基础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开展宗教整治专项活动,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平稳和谐。

(二)下步重点任务

1.组织集体学法活动。将学法用法守法纳入局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坚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每季度组织1次局机关集体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为重点内容,持续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促进全县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更好地把握政策,执行法规,依法办事。

3.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细抓牢抓实,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把握民族宗教领域信访工作新动向和新特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做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转办的各类办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受理民族宗教方面投诉举报流程及电话,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4.加强场所安全督查。组织集体学习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严实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巡查,从根本上、源头上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局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外部监督。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纪律教育与廉政教育。

6.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签订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凡涉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合法性审查等方面问题,都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发挥其在出台宗教工作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发挥局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以及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依法维权方面的作用。

    7.深入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宗教智巡”应用,对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全域智能化巡查、自动化预警、全程闭环管控处置,推动宗教治理由人工传统防治向智慧管控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介入转变、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转变。从基层治理现代化角度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效能,并将“宗教智巡”应用在全市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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