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助学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23- 07- 28 11: 15 浏览次数:


各乡镇团委、慈善分会、社办、残联,县属单位团组织,有关学校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我在窗口写青春”浙江青年携手共同富裕先锋行动,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解决从家门到校门的经济困难,岱山县教育局、岱山县民政局、共青团岱山县委、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岱山县慈善总会联合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助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原则上为我当年升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部分特困历届生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2.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3.未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照顾: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家庭成员伤残长期病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者,家庭因自然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经济暂时困难

二、申报程序

资助对象的产生实行本人申请制,逐级申报审核。

1.应届生及未受助历届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申请表,并附一寸照、家庭困难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两份,于8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乡镇团委,报给团县委。

2.上年度市、县慈善总会资助的学生,家庭未脱贫要求继续助学的,可向当地慈善分会领取填写对应《申请表》并附上学期《成绩单》和一学年来学习情况《汇报书》,若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活动的,请附上相关证明经所在社区(村)、乡镇政府同意,由各慈善分会确认汇总后于8月7前报到县慈善总会。

3.上年度民政资助的学生,符合民政救助对象条件要求继续助学的,可填写附件1,并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低保边缘户证复印件各一份。于8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乡镇团委,报给团县委。

以上经团县委、县慈善总会审核后,确定受助生名单,分别反馈至乡镇、学校、慈善分会。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团委、慈善分会和相关学校团组织预先摸底汇总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贫困学生情况,及时了解申请学生受助情况,避免多头受助现象发生。

2、各县属单位团组织要及时了解本单位对贫困助学方面的优惠政策或本单位人员的结对意向,如有此类政策或需求,可与团县委青少部联系。

3、各乡镇团委和慈善分会为大学生助学计划主要实施者,负责政策咨询、表格发放及其它相关服务,负责人员要及时互通信息,确保上报团县委和县慈善总会信息一致;各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品学把关核查;各乡镇社办要做好低保、低保边缘户、残疾证等证件的核查工作及受助信息的反馈等工作。

4、各乡镇慈善分会请关注县慈善总会关于岱山慈善系统2023年度助学学生的通知中申报要求

联系人:任思雨,联系方式:0580-4484425,邮寄地址:岱山县鱼山大道693号B3楼535室。

附件:

1.2023年岱山县贫困(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精实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3.市、县慈善系统助学金申请表(六种)

4.申请人承诺书

5.2023年岱山县贫困(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岱山县教育局                岱山县民政局

 

 

 

 

共青团岱山县委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慈善总会

                               2023年7月7


附件.doc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助学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