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监督检查项目、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内审项目计划的通知》(岱财监督〔2023〕3号)有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具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组成评价组,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勘查与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
二、评价内容
评价组对重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意见。项目具体如下:
2021-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2022年航运业补助政策、2021-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个政策绩效评价;图书馆文化客厅、岱山交通集散中心(政府专债项目)2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岱山县应急管理局、中共岱山县委党校3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岱东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三、评价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于5月下旬开始实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单位应指导并督促所属被评价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评价组开展工作。本次评价情况将向县人民政府及县人大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被评价单位在中介机构实地勘查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绩效及存在问题。若有不明事宜,及时与县财政局或实施本次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联系,以便统一研究解决。
3.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时,应严格按评价内容和要求,深入项目单位实地评价,对评价项目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分析报告,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
县财政局绩效科:周妍4487771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陈明13957385316
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张赛燕 15168099469
附件: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附件: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docx
岱山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