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丨秀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6-16:25 浏览次数: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和背景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 号)等文件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二、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实行依法行政的需要。秀山乡高度重视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清理工作的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

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抵触、主要依据已被废止或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明令废止;

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有关规定的,宣布废止;

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宣布失效;

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予以修改。

四、清理结果

经清理后,决定保留1件。

五、实施时间

《秀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23年6月25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80-7331232。


信息来源: 秀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