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156/2023-92585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一文读懂|《岱山县“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菜篮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资环〔2022〕2号)、《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岱党政办发[2014]235号)、《岱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结合岱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一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分配方式和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及附则等。
办法首先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设立目标、执行范围、管理原则、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然后就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扶持重点和补助标准进行了规定。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
优化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一是增加了检测补助里的检测费用补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菜篮子”供应店内的农产品每周两次的检测费,给予按每家门店4000元的补助。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农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二是增加屠宰加工补助。根据屠宰场的实际生猪屠宰头数,给予每年30元/头定额补助。春节加工定额补助每年每家屠宰场各10万元。三是提高了流通设施建设补助额度,扩大了年货供应会补助范围。
四、《办法》解读机关情况
《办法》由县财政局、县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为县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4481811;县菜篮子工作站,联系电话:733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