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情况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 05- 26 10: 57 浏览次数:

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从2022年起,原切块下达县公路管理机构基本支出的资金,由省级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切块到县(按照5个海岛县标准):每年每公里县道35000元、乡道22000元、村道10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落实。

(二)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从2022年起,县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0元;其中省级切块到县(按照其他地区标准)每年每公里县道4000元、乡道2000元、村道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责筹措落实。各地现行实际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不得降低。

(三)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标准及县乡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根据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原则上5年内至少调整一次。

在具体下达养护资金计划和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要素统筹安排。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县政府预算中安排的必需的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中央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内,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筹措。积极创新“项目+”等投融资运作方式,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公路设施管理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五)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对各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县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