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 05- 26 10: 48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公运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路为总目标,以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总体部署为指导,围绕建设“四个舟山”、打好“五大会战”的总体要求,2023年计划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1.97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32.006公里,桥梁维修加固1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3公里(具体项目见附表)。为严格计划和项目管理,该计划不得随意变更,主要工程内容按计划实施。

二、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养护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管,保障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为确保2023年度计划项目顺利完成,要求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列入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要在2023年9月底前完工。

三、项目审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公路养护项目审查的意见》(浙公路〔2018〕105号)规定执行。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