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23-89760 生成日期 2023-05-18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残工委办〔2023〕3号
组配分类 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岱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岱山县“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5-19 09:2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先锋助力,争当‘三个第一者’”、入户访视等工作,强化实干争先精神,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岱山县“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刻苦钻研和精通残疾人工作业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努力践行残疾人的三个“第一者”,切实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真正成为广大残疾人的好朋友、贴心人,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赞誉;

3.县级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应从事残疾人工作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应从事残疾人工作1年以上,紧密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需求,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得到基层干部群众和残疾人的广泛认可;

4.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和社会不良影响;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优先考虑。

二、推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乡镇需推荐1-2名候选对象(其中高亭镇、衢山镇推荐3-4名),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对象。

(二)社会推荐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社会组织、机构、个人等均可推荐。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或县级部门初审、县政府残工委复审,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一)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乡镇或者推荐单位初审。

(二)县政府残工委对推荐对象和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10名,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对于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无私奉献、真情付出的精神,使评选宣传活动成为“社会广泛参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载体,大力营造讲奉献、比爱心、颂善行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要求。本次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落实,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1、初步推荐材料请于5月27日前上报。主要包括:推荐审核表(见附件)电子稿。

2、正式推荐材料请于6月6日前上报。主要包括:推荐审核表(纸质稿)、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电子照片(个人2寸彩色证件照、工作照片3张)。

3、所有材料必须纸质和盖章PDF格式电子稿报送县残联办公室。联系人:陈斯薇,联系电话:13867236632(656632)。


岱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岱山县“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岱山县“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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