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岱山县助残共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022-2025)》的通知
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政办发〔2022〕59号)精神及市、县关于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对进一步推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及自主创业,特制定扶持政策如下:
一、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符合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之家”、盲人按摩机构、福利企业等用人单位。
2.申请条件
(1)单位(机构)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实际在岗工作;
(2)安置残疾人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残疾人用工名单(以社保缴纳人数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年度残疾人工资流水清单和社保缴费清单;
(5)经税务部门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4.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机构)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按单位实际缴纳金额的50%给予补助。对安置岱山县户籍残疾职工比例超过25%的,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奖励。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10月底前向税务关系所在地的残联申报。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原福利企业)按民政部门规定执行。
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含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均为补贴对象。
2.申请条件
(1)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大于1.5%的用人单位,且安置残疾人职工数比应安置人数多1人(含)以上及符合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小微企业;
(2)安置残疾人为本省户籍,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残疾人的用工名单(以社保缴纳人数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年度残疾人工资流水清单和社保缴费清单;
(5)经税务部门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4.补助标准
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每年按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除外)。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用人单位向税务关系所在地的残联申报。
三、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本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电商企业。
2.申请条件
安置岱山县户籍,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就业的电商企业。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
(3)残疾人用工名单(以社保缴纳人数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年度残疾人工资流水清单和社保缴费清单。
4.补助标准
法定安置比例内每安置1人给予不低于当地3个月最低工资奖励;超过法定安置比例的,超过部分的人数按不低于6个月最低工资奖励。人数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点。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用人单位向税务关系所在地的残联申报。
四、残疾人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助
1.申请对象
具有岱山县户籍,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合法从事各领域、各形式自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
2.申请条件
本县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乡镇、村(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参加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低保(低边)证;
(4)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5)相关部门提供的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补助标准
(1)一般残疾人,给予养老保险个人自缴部分每月30%补助;
(2)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给予养老保险个人自缴部分每月60%补助;
(3)养老保险个人自缴部分按年度最低档缴费基数进行核准;
(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其累计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的,本人要求延长缴费年限的,继续给予缴费补助(延长缴费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5)补助比例根据舟山市残联公布的最新标准实施动态调整,目前补助标准为30%-60%。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申请程序
每年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
五、种养业机构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本县范围内安置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的从事种养业、渔农副产品(来料)加工业、观光农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联合体。
2.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
(1)申请计入补贴的残疾人(含家庭成员)在申请补贴的年度内就业至少在90日及以上;
(2)申请计入补贴的残疾人(含家庭成员)日均劳动报酬在50元及以上;
(3)申请计入补贴的残疾人(含家庭成员)为岱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之内。
3.申报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2)工商营业执照;
(3)安置的残疾人(含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安置的残疾人(含家庭成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出勤记录、银行出具的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
4.补贴标准
(1)全年用工在90天及以上的且日均劳动报酬不低于100元的,按实际就业时间每满1个月(法定工作日),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助;
(2)日均劳动报酬在50-100元的,按实际就业时间每满1个月(法定工作日),每人每月给予600元补助。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
六、一次性创业补助
1.申请对象
岱山县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从事实体创业或网络创业的残疾人。
2.申请条件
(1)本县范围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在三年内,或在首次认定网络创业的3年内且申请时网络创业有效;
(2)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工商营业执照或网络创业有效认定材料。
4.补助标准
符合人社部门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的按人社部门政策执行;符合残联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的,每人补助10000元。同人同年同项目择高补助,不可重复补助。
5.补助期限
一次性补助,同一人五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符合人社部门政策的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七、创业场地租金补助
1.申请对象
岱山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创业实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条件
(1)在本县范围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首次申请需在注册之日起3年内;
(2)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营业执照;
(3)社会保障卡;
(4)租赁合同原件;
(5)税务发票原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为创业场地年租金的40%,最高额为12000元,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可申报一次,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2)场地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直系血亲、直系姻亲、股东关系的不予补助;
(3)同一场地,同一时间不重复补助。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
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
八、创业贷款贴息补助
1.申请对象
岱山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自主创业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持证残疾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申请条件
(1)本县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
(2)每年只能申请一笔贷款贴息补助,补助期限以贷款借据及利息清单为准,根据结息情况补助至当年度12月底止,贷款期限跨年度的不予补助;
(3)同一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不超过3年, 扶持对象不得重复享受资金补助;
(4)同一年度内,已享受其他部门贷款贴息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残疾人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贷款合同、贷款借据及利息还款凭证原件。
4.补助标准
(1)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根据实际用途和规模给予20万元贷款额度内按5%的年利率贴息扶持;
(2)对近10年内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根据实际用途和规模给予30万元贷款额度内按5%的年利率贴息扶持。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
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
九、种养业大户创业补助
1.申请对象
岱山县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59周岁及以下从事种养业的残疾人。
2.申请条件
从事种养业的规模须达到:种植面积10亩以上,或养殖面积8亩以上,或家禽养殖1000羽以上,或牲畜100头以上(种养混合的按比例确认)。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土地面积证明、种养规模相关凭证。
4.补助标准
根据规模每年给予10000-15000元补助。
5.补助期限
一年一补。
6.申请程序
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合格后
报县残联审核并发放补贴。
十、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误工补助
1.申请对象
参加各级残联系统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及竞赛、培训的持证残疾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补助标准
(1)五天以内每天100元,6-15天每天80元,16-30天每天60元,30天以上每天50元;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不发放误工补贴;
(3)举办单位已发放误工补助但低于上述标准的,由派出地残联补发差额;
(4)对各乡镇残联和残疾人培训基地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给予培训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用于残疾人误工补贴、餐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以及课件制作费等。对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培训基地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3.补助期限
按辅导、竞赛和培训周期进行补助。
4.申请程序
培训结束后,由组织培训的各级残联统一负责办理发放。
十一、职业资格证书奖励
1.申请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
2.申请条件
(1)岱山县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当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且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材料
(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职业资格证书。
4.补助标准
(1)获取专项能力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300、500、800、1500、2000元奖励;
(2)已享受残联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不可再申请人社部门的技能培训补贴;
(3)同人同年同一项目只补助一次,从高等级补助。
5.补助期限
即时补助。
6.申请程序
自主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向当地乡镇残联申请。集中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各级残联统一负责办理。
十二、其他
1.本《通知》各项补贴,如与《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舟人社发〔2019〕77号)等相关补贴政策重叠的,可从高不可重复享受。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各乡镇残联要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补助政策落实监管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强化补贴工作的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严防多头补贴、虚构补助等违规现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2.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个人)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文化程度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
残疾人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
家庭经济状况 | 低保□ 低边□ 其他□ | 是否残疾人大学生 | 是□ 否□ | |||
申请类型 | 一次性创业补助□ 创业贷款贴息补助□ 创业场地租金补助□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助□ 种养业大户、机构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 职业技能培训、奖励、误工费等补助□ 其他□ | |||||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 工商批准 日期 | 税务登记 号码 | ||||
经营地址 | 申请补助资金(元) | |||||
申请补助 理由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社区(村)委 意见 |
社区(村)委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初审 意见 | 经办人:
| 意见:
分管领导: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残联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 意见:
分管领导: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岱山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
单位(机构) | 经营范围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在岗职工总数 | 残疾人数 | |||||||||||
残 疾 人 名 册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月工资 | 是否缴 纳社保 | 劳动合同 起止日期 | ||||
申请类型 |
集中安置残疾人补助和奖励□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补助□ 残疾人培训基地补助□ 其他□ | 补助 金额: | ||||||||||
申请理由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残联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 意见:
分管领导: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