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19W/2023-93332 生成日期 2023-12-22
发布机构 岱西镇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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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关于《岱西镇出租房屋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岱西镇 发布日期: 2023-12-22 10:16 浏览次数:

岱西镇大量外来务工人口租住本地,为了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的出租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结合我镇实际,充分征求广泛意见建议,形成了《岱西镇出租房屋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的依据

《细则》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等法律法规。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有十八条。

关于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的居住出租房屋是指农村自建房和农居房等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做居住的房屋,其消防安全应符合本细则。

关于出租房屋安全。《细则》要求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建筑安全性标准。对于各村出租房,开展出租前安全检查,检查符合出租房消防配备标准后,予以备案审批,实行绿色安全、黄色轻微隐患、红色不得出租的三色分级管理办法。

关于责任义务。《细则》强调坚持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房屋出租人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屋安全负责。房屋承租人应规范签订租房合同,自觉办理、更新居住登记信息。行为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房屋出租人。网格员做好出租房屋信息采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并督促落实《细则》等工作。流动人口协管员做好信息录入系统、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居住证》申领工作及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村委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和《房屋出租治安和消防责任书》等相关材料,明确各方安全和治安管理责任。核查房屋出租准入条件,加强出租房日常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镇村镇办做好出租房的建筑安全检查工作,出现问题由镇村镇办告知出租户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联合综合执法队依法予以处罚。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教育指导等工作。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和治安管理工作。

关于责任落实。《细则》强调坚持职权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细则》针对责任落实的条款共有4条,出租单位、出租人及承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处以罚款;管理主体失职造成事故,根据事故情况、具体情节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时间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释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岱山县岱西镇人民政府

解释人:毛峰

联系电话:0580-73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