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根据省市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要求,县住建局第一时间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
一是及时行动,明确改造内容。根据我县多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结合居民诉求和社区反馈,从今年1月起组织各有关单位,逐个确定今年改造项目,完善明确改造内容。2023年,我县新改造老旧小区房屋30幢,并继续推进170幢老旧小区房屋配套附属建设。在改造过程中,一方面以“基础类”改造为主要改造类型,满足群众最基本诉求;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提升类”改造,在条件允许的区域进行燃气管道敷设、楼道改善、外墙整治和适老化改造等提升群众生活便捷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反馈,做到让群众参与,使群众满意。
二是压实责任,提升改造效果。通过宣传引导,切实加强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参建各方和旧改办成员单位的服务群众意识,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公共配套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督促各相关单位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造项目征求居民意见充分,长效管理有制度,实现施工管理水平、改造工程质量、公共配套服务三个方面“再提升”。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项目质效。通过开展不定期的监管检查,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等内容进行动态化检查、抽查,不断提升监管力度。比如,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将文明施工相关的要求和费用纳入工程验收中,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减少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针对老旧小区中雨污水管破损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开展雨污分流和新雨水、污水管网敷设工作,不断提升小区人居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满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群众诉求,提高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