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日期: 2023- 01- 18 17: 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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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水平,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6篇,公告70篇。重点领域公开完成6件人大主办件、2件政协主办件,试点领域公开全年减船转产资金补助、渔业资源养护资金以及相关涉渔补助政策。重点领域公开全年海洋监督执法情况、海洋法律法规以及海洋政策文件。重点建设项目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公开完成2022年度美丽渔港高亭中心渔港扩建工程(浪激渚段)项目、美丽渔港高亭中心渔港江南山避风锚地疏浚工程项目、美丽渔港高亭中心渔港江南段护岸综合整治项目3个重点建设项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调整范围),无法提供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政府政策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补全发布政策文件,完善公开要素,做好各类信息公开的检查工作,并注重信息中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分别为2022海“千船引领,万船整治”新闻发布会、渔民常态化培训新闻发布会,通过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群众服务改革、渔船管理最新规定,做到了工作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

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处分等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行政强制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1






1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业务能力不够扎实;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及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对群众意见的研究力度不够、反馈力度不足。

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更加明确,流程更加优化,增强信息公开准确性。二是丰富公开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样灵活的方式进行公开。三是注重群众意见,加大研究反馈力度,及时公开渔业安全管理、渔业转型升级等关注度较高的及民生的相关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