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749/2022-87757 生成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文号 岱经信〔2022〕33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含电信)
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10:57 浏览次数:

经信局作为我县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等领域的规划制订、政策落实、运行监测、投资服务等主要职责。目前,国家、省、市对工业、信息化建设、商务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大多以工业、信息化建设、商务项目的支持体现。经信局工作所涉及的支持项目,按照支持资金的来源分,有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市级财政支持项目和县级财政支持项目;按照支持方向和类别分,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振兴项目、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数字经济专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专项、技术创新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船舶发展专项、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专项等。

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参考省市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分类审核、集中管理、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起广泛征集、集中管理、分类审核、集体审定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一、公开征集项目

(一)根据我局对口的国家、省、市部门有关项目申报、筛选及资金申报文件,及时在局网站、涉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和全覆盖。

(二)县级项目推荐、资金申报文件提前印发至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在局网站上发布文件内容。

二、及时建立项目库

投资与规划科、数字经济科、外经贸科、市场贸易科等职能科室负责建立全县范围内所设计科室职能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库的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每年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项目库能够真实反映相关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三、规范项目审核

(一)征集报国家、省、市的项目材料报到局相关科室后,首先由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汇总整理,核对备案和投资统计上报情况,审查申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项目建设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加强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需要财政或其它主管部门联合会签的项目,需会同财政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剔除。对于需要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各业务科室将实地审查情况或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请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定。重大扶企申报项目,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二)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对已列入省、市培育库项目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与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四、其它要求

(一)在可筛选项目较多,但上级可报送项目数量有限时,需结合项目情况、企业地方贡献、企业发展潜力、政府政策导向、企业已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向财政报送报表情况、企业纳税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排序。

(二)已报国家、省级、市级项目由于其它原因没有最后得到财政资金支持的,优先考虑报送下一级同一内容项目。

(三)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岱经信[2022]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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