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 号)相关工作要求,为提高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清单的知晓度,现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进行公布。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4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