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岱山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岱服务业【2019】1号),由相关企业申报,经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及高亭镇、东沙镇审核,现将我县2021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下达情况公示如下,内容详见附件。
现对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示7天,如有问题,请向县发改局服务业科反映,联系电话:0580-4473664。
附件:2021年岱山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
2021年岱山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
企业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依据 | 金额 | 备注 |
森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15 万元 | 对新设立的批发企业,年度营业额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年度增幅在25%以上的,该年度连续3年按实际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70%给予奖励。 | (增值税37.61万元×50%×75%+企业所得税6.13万元×40%×75%)×70%=11.15万元
| 补助申请已通过,为首次申请。 |
海莱云智科技有限公司 | 90.25 万元 | 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连续3年按企业实际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70%给予奖励。 | (增值税157.07万元×50%×75%+企业所得税233.46万元×40%×75%)×70%=90.25万元
| 补助申请已通过,2021年已申请,目前是延续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