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 07- 29 09: 32 浏览次数:

闫言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抓住“创城”契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协办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培训。自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以来,我局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力度,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培训为抓手,先后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乡镇、社区等召开《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会,并结合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邀请资深律师开展物业管理专题宣讲会,详细讲解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各方面物业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各方法治意识,形成共同关心、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动业主自治能力提升。2020年5月,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业主委员会发挥自治作用的指导意见》(岱建设〔2020〕19 号),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工作流程、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及专职人员的禁止行为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和运作,发挥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指导乡镇、社区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时,做好业主委员会参选人员的把关,鼓励党员、“两代表一委员”、退职领导、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青年干部等责任意识强、文化层次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考虑候选人在小区管理上可以付出的时间、精力等问题,并重点吸纳责任心强、热衷小区管理的人员充实到业委会管理。

三、强化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我局已于今年4月修订《岱山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我县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竞争意识,强化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推行物业小区“红黑榜”制度,每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统一考评,并将结果在“浙江岱山”公众号进行公布;推行“服务晒单、透明花钱”模式,增加物业服务透明度,提高业主知晓率;充分利用浙里物业服务监管应用平台,采集和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成立岱山县物业小区联合会,根据市场价格、市场行情,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印发《岱山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与指导性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并指导各业主委员会选取相对应的服务星级和收费标准并对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状进行“扩中提低”,逐年推广。同时积极对接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的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近几年,共有7个物业小区成功提价。

五、积极探索引进高质量物业服务企业。一方面积极引进市场口碑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我县,促进全县物业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更好地服务于业主、服务于社会。另一方面积极向县政府提议参考新城管委会模式,培育一家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由政府做好保障资金,促进其在县内长期经营下去,并扩大项目承接范围,形成品牌优势。

六、继续实施居民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借助创城之势,我局陆续投入近千万元对33个物业小区窨井、楼道、墙面、路面、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改善小区人居品质,提升居民居住获得感。针对物业小区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牵头小区业委会进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和施划。2020年起至今,33个物业小区施划停车位1031个、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868处,改造12个小区机动车停车位1015个,电瓶车充电棚302处,电动车集中停车点176处,缓解小区停车难、乱拉线充电等问题。同时在开发新小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验收,不留建设后遗症。

七、加快岱山县“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完成20个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2022年计划完成32个城镇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建立人工回收站、智能回收箱、APP下单流动回收及小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四合一模式,开展“四分类”精准指导和宣教监督,创建“全品类、全覆盖、一体化+精准分类指导服务”的体系品牌,切实提升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我县在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现场指导和入户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7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折页4000余册,有效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建议内容

关于抓住“创城”契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

2021年,在全县上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创城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并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重大考验,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而随着绿色石化项目的不断扩容,以及年底舟岱大桥的全面通车,岱山人口呈现井喷式的增长,城镇各小区入住率、车辆保有量不断攀升,而小区物业的管理水平,业委会的履职能力,个别不良业主的素质过低,以及小区交付使用年限过久,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需求等问题,成为群众热议及亟需解决的社会焦点,这些问题也基本上集中在高亭镇,特提请有关部门加以关注并讨论。

一、主要问题:

(一)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对自己的责任义务范围并不明晰,暴露出公民的城市化文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普及提高,而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和管理水平,也有待于适时调整,尽快与现有的小区规模和业主需求相匹配。

(二)关于业委会的主体责任,目前的状况是很多小区业委会没人当,已有的业委会并不能真正的发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从而协助物业做好小区管理,协调沟通;另一方面,代表业主监督指导物业的工作。暴露出对于业委会的成立,社区的引导体系并不完善,对于业委会的实际概念认识滞后,工作方法也过于陈旧。

(三)部分老城区甚至新区的小区交房使用时间较久,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存在老旧或急需扩容的需求,但情况各不相同,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改造方案,住建部门、社区应结合实际实施“一区一案”的备案制度进行改进,满足群众的实际人居需求,不搞一刀切,能就地改造就地改造,条件不允许的,应联动相关部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错峰使用或资源共享。

(四)岱山地处海岛,运输成本高,路途远,生活垃圾产生、处理流程复杂,全县特别是城镇的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普及,很多群众一只垃圾桶倒入公共垃圾箱的倾倒方式造成了环境污染、清运工作量等问题,使之城市化进程滞后。

二、建议:

(一)积极发挥住建部门的宣传、引导、管理职能,一方面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令法规,提升业主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程度,明确物业服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民在人居环境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服务岱山的物业公司,不仅起到监管职责,更要根据实际民情发挥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让物业公司更好的为岱山小区服务,创建和谐美好的人居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社区对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业委会成员的构成应该由一定比例的党员、新居民、体制内人员以及有精力时间和服务意识较强的业主担任,前期做好民主推选,后期做好支持帮扶,将兼合式党支部的先进性作用与业委会的职能进行兼容互补,让全体业主心服口服,全力配合,业委会有使命担当,有成就体验,能真正代表大部分业主的声音,而不是众矢之的,更不是人情往来。

(三)对于全县的物业公司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多方征求意见,客观统一评判,形成物业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并大力引进科学管理水平较高、口碑好的物业公司进行试点服务,在物价部门和群众满意度的共同基础上,与时俱进地调整物业服务费用,建立物业公司的良性运行机制,提升人居幸福感。

(四)对于新批建的小区,科学管理,严把质量关,不给今后的物业管理留后遗症,并能借鉴长三角同规模城市建设,高瞻远瞩的做好小区的长远发展规划,为海上花园城市的整体发展奠定基础。

(五)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根据我县人民日常生活实际习惯,制定调整适应于属地的垃圾分类处理办法,在高亭镇,特别是新区的成熟小区内严格做好垃圾分类的推广,加大执行力度,减少二次污染,真正改善人居环境,让岱山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与生活环境更加匹配,人文环境更加和谐。

岱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基层乡镇的规划建设办公部门应主动改变以往的乡镇管理理念,更多下沉到社区、小区实地考察物业管理和人居环境,对于体量较大的社区,已无法承担所有小区的基础性工作,建议进行拆分,平行管理,或者由乡镇政府牵头,基层乡镇的规划建设办公部门建设性管理,获得更大的跨越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