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教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7号议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 07- 20 11: 30 浏览次数:

夏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非教学任务进校园活动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我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清理非教学任务进校园活动专项行动”,从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精简相关报表填写等方面重点整治问题。

一、从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一是建立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全县范围内部署进中小学校的社会事务,须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安排。经批准的进校园社会事务,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的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校园。二是从严控制进校园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人防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反传销、防诈骗、防灾减灾、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毒防艾等工作,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县教育局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布置实施,其中已经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三是规范进校园形式。经批准的进校园社会事务,一律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关单位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延长时间,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每所学校每学期组织参加的进校园活动不得超过3项。四是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学校和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关注平台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

二、从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一是建立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每一年度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须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二是从严控制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数量。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确保应减尽减、能减必减。必须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实施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由县教育局统筹开展。三是完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减少表格等材料。

三、从严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工作。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教育信息数据库,推动信息共享,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及时更新、多次使用。二是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和调研活动,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并统一安排,坚决避免多头和重复统计、调研。三是推进教师信息在线填报。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等工作中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原则上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自动生成。对于系统已经认证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证、现聘职称(职务)、荣誉、课题论文等教师个人信息,不得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至于,您所说的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全县上下齐心协力要完成的政治任务、民生工作,每一位居民都要配合完成。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清理非教学任务进校园活动,强化教师减负工作保障。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加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教育督导,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