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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22-82109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机构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的岱山县衢山环岛公路潮头门至小黄沙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的岱山县衢山环岛公路潮头门至小黄沙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岱山县衢山环岛公路潮头门至小黄沙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 | 舟环岱建审〔2022〕9号 | 2022.6.30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