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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的公示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 06- 29 19: 06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63号),市场提升因素补助项目。“五化”市场补助标准:6.8万/家,乡村星级市场提星补助标准:2万/家,放心市场新创补助标准:10万/家。其中“五化”市场(1家):岱山县浪激渚菜场。岱山县乡村星级市场提星(4家):岱山县桥头菜场、岱山县衢山中心菜场、岱山县长涂菜场、岱山县岱东农贸市场。放心市场新创(1家):岱山县岱东农贸市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1〕8号)的要求,给予市场补助如下:

2021年岱山县浪激渚菜场被评为“五化”市场,补助标准为6.8万/家;2021年岱山县桥头菜场、岱山县衢山中心菜场、岱山县长涂菜场、岱山县岱东农贸市场被评为乡村星级市场,补助标准为2万/家;2021年岱山县岱东农贸市场被评为放心市场(新创),补助标准为10万/家。

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予以公示。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9日起到2022年7月5日止,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任意诋毁。

联系方式: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合同广告监督科 电话:4473601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