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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2-82148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办发〔2022〕29号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根据全省“5+4”稳进提质政策精神和全市稳外贸稳外资振消费相关政策意见,进一步推进岱山县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支持企业做好外贸出口
聚焦重点领域企业,对当年度出口额达1亿元且当年度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进出口额在全市排名前列的企业予以奖励,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实体类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油、气、矿等贸易类企业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商务展会,帮助企业深度开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相关国家市场。对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其中,对参加新兴市场国家的境外国际性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70%比例的补助,最高补助2万元。对省、市商务部门组织并列入重点展会目录的服贸会、消博会、海淘会等展会,企业展位费由政府全额保障(广交会展位费1万元补助除外)。支持企业利用网上展会拓展市场,对参加经县商务局报备的网上展会,按参展费的50%给予支持。
三、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扶持
下调小微出口企业政府联保政策费率,降费幅度不低于20%。扩大政府联保政策覆盖面,对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免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其保费支出由政府全额承担。对单个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大额保单按25%比例予以补助。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外贸企业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四、提升培育外贸竞争力和服务监测
对外贸企业开展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商标注册费用、出口产品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给予50%的单个限额补助。对企业在境外建设公共海外仓和境外营销网络布点,对场所购置或租赁费用(租期不少于6个月)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入库“订单+清单”系统,并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的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一定的补助。支持开展外贸集装箱调运工作。支持国际贸易摩擦诉讼应对。
五、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对列入省级出口名牌企业每新增一家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列入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的企业,每家给予 5万元奖励。
六、鼓励跨境电商园区建设
对运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县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园区主办方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园区内引进的跨境电商企业 B2B2C 出口交易额首次达到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元、5000 万美元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30 万元、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鼓励跨境电商发展
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新开店铺且交易额达到 3 万美元的企业给予 3 万元奖励;跨境 B2C交易额首次达到50万美元、 100 万美元、200 万美元、300 万美元的,分别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跨境电商 B2B 出口企业年度出口额排名前列且不少于100 万美元的,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外资产业项目引进
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 2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每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 2000 万美元以上的非制造业实体产业项目,每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九、培育扶持重点商贸企业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首次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限上标准(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并纳入国家商贸统计库(以统计联网直报名单为准),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对销售额在1亿元及以上、2亿元及以上、3亿及以上且当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达20%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2万、5万、10万一次性奖励。对零售额在2000 万元及以上、4000 万元及以上、6000 万元及以上、8000 万元及以上且当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达到 10%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对达到以上零售额且当年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分别再给予3万、5万、8万、10万的一次性奖励。对营业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1500 万元及以上、2500 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营业额同比增速达到 10%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
十一、推进商务数字化改革
推动油品仓储、电子商务等商务领域数字化项目开发应用,鼓励各类企业承接数字化项目,对列入省市数字化改革项目的场景应用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意见自2022年6月2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参照执行。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