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一)岱山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二)企业2020年、20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三)企业2020年、2021年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含)且年增10%以上;
(四)企业建立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或企业自主立项;
(五)规模以上企业须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填报2020年、2021年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下企业须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和费用辅助账。
二、补助流程
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岱山县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附件);
(二)企业2020年、2021年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三)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2020年、202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22年6月21日前,提交到县科技局科技计划科615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计划科 夏圆圆 电话:0580-4473229
附件:岱山县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