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2-82143 | 生成日期 | 2022-06-10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发〔2022〕19号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贯彻落实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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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6-14 10:17 浏览次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岱山县贯彻落实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岱山县贯彻落实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共八个方面40项政策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落实好我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8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 2.合理使用财政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要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强库款监测管理,切实防范支付风险。 3.加快惠企政策兑现落地。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推进资金精准下达、落地见效。落实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等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即享即兑”政策,针对资格定补类政策,1个工作日进行资金兑现;对审查遴选类项目,通过“分批兑付”进一步优化审核、审计和评审等流程,加快兑现。 4.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并优化投向领域。进一步加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向上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力争全年10亿元以上,规模超过2021年。 5.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拓展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进一步扩大支小支农占比。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进一步简化担保业务办理手续,在原担保涵盖的基础上,全行业扩面至商贸、物流、电商、服务业等领域,扩面到乡村振兴和科创项目。进一步完善资本金补充、保费补助、风险补助等相应机制。加大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低50%,对企业转贷费率按原定利率50%计收。 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执行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鼓励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7.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4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其中4个特困行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8.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90%。扩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政策受益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 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二、金融支持措施(7项) 9.实施还本付息政策应延尽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受疫情影响困难人群等主动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受罚息。推进连续贷、年审制、随借随还、中期流贷等贷款方式和品种创新。用好联合会商帮扶机制。 10.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导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大对普惠小微的信贷投放。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确保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新增注册企业至少20家,按照规定推进商业汇票承兑期由1年缩短至6个月,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11.继续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运用,引导银行机构争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倾斜。紧抓落实“凤凰行动”计划2.0版的契机,引导中介机构全方位服务岱山企业,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费率继续保持在1%以内。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快科技型企业奖补政策兑现进度。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让利力度,落实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低政策,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 12.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针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石化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需求,结合2022年岱山县项目攻坚年行动,指导银行机构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确保年末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积极发挥保险金融服务保障功能。用好央行碳排减支持工具,重点加大对清洁能源项目的金融支持。 13.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督促银行机构认真开展“全面深化汇率避险服务三年行动”,进一步普及汇率避险理念和知识,做实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适时将政策适用对象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外贸企业贷款额新增,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 14.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首付比例、利率定价等方面体现对首套刚需住房消费者的支持,合理满足改善性住房、新市民住房等融资需求。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持续关注防范房地产风险,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5.减轻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资金压力。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绿色低碳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科技创新等。对2022年年底前竣工的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物业保修金缴交困难的,可通过银行保函形式进行担保,担保形式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对2022年年底前竣工,且竣工时销售率低于50%的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可按销售进度缴纳已售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息。 三、扩投资措施(5项) 16.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一批水利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城防海塘)、岱山县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秀山、长涂片海塘)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攻坚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水利项目提前开工。 17.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全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实施类项目推进,完成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推动岱山交通集散中心、岱山县燕窝山客运中心等项目2022年内建成投用,力争S201改建工程2022年内开工建设,谋划建设青山大桥。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条件成熟的储备类项目可按照实施类报批推进。推进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衢山、秀山环岛公路,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18.5公里。 18.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县域市政公用实施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兰秀大道等道路建设改造,建设城市停车场及学校地下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200个。加快推进管网建设改造,2022年新建城镇燃气管网9公里(衢山大道、高双线等)。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加快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完成老旧住宅提升改造170幢,完成存量C级危房解危28幢。推进公园建设及景观提升改造项目3个,推进上船跳至大嘴头至鹿栏晴沙绿道建设。启动双峰新城微型管廊建设。 19.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确保全年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谋划50个以上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竣工未投产、投产未上规、上规未达产”项目销号率达70%以上,竣工投产率达100%。开展“拔钉清障”专项行动,聚焦全县项目建设推进中面临的政策处理、要素保障、项目审批等方面的痛点堵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集中攻坚,加快推进浙石化高端新材料、高性能树脂项目等企业投资项目。 20.保障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供给。实施优先保障产业用地的倾斜政策,鼓励产业用地采取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的合理转换,支持“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产业链多宗土地整体供应。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实现全年供地8000亩以上,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000亩以上。 四、促消费措施(3项) 21.发挥惠民让利促进作用。进一步促进本地区消费,分时段分人群鼓励出游消费,活跃消费市场。支持提升夜间经济活动品质,促进夜间消费增长。支持景区、图书馆、影院、体育馆等文旅体场所开展惠民活动。支持重点商圈组织经营商户开展主题消费活动,拓宽提升消费体验。推进落实市各类促消费活动。 22.支持大宗消费政策支持。鼓励家电等消费,积极引导行业商家开展惠民让利活动。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购置税的支持政策。积极开展非标电动车置换“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活动。落实省级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在机动车交强险受理环节,对节能新能源车辆第一时间给予车船税减免优惠。 23.支持新型消费业态和模式。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APP、小程序等载体,以传统节日消费与网络消费节日促销相结合,发展线上线下双运营。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跨界融合,大力贯彻落实促销提振理念,实施线下参与与线上直播相结合模式,实现双消费。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引导平台企业在请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 五、稳外贸稳外资措施(6项) 2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商务展会,利用网上展会拓展市场,帮助企业深度开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相关国家市场,对参加国际性展会及网上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补助。在境外建设公共海外仓和境外营销网络布点的企业, 对其场所购置或租赁费用(租期不少于6个月)给予支持。 25.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对运营达到一定面积的县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对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6.鼓励外资产业项目引进。鼓励引进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实行奖励。建立完善与贸促会(国际商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前提下,提升外资企业人员往来和营商活动便利度。 27.支持企业做好进出口贸易。根据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市场需求和充实储备需要,支持企业完善供应渠道,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力争2022年培育新增有实绩外贸主体。对于年度达到出口额且保持增量的外贸企业、年度进出口额在全市排名前列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促进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衢山联检锚地常态化开展供油业务。 28.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推动实体经济项目落地。围绕新能源产业、石化全产业链、海工装备等重点产业,力争全年完成市外资金75亿元以上、引进外资9000万美元以上。确保我县11个专项招商组全年谋划45个以上重大招商项目。 29.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下调小微出口企业政府联保政策费率,降费幅度不低于20%。扩大政府联保政策覆盖面,对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免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其保费支出由政府全额承担。对单个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大额保单按比例予以补助。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外贸企业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3项) 30.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粮食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常态化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规模种植补贴、订单粮食收购奖励、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及时发放2022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调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百斤增加4元。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实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在中央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亩的基础上,早稻增加补充保额200元/亩,单季稻与晚稻增加补充保额400元/亩。 31.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开工实施华润渔光互补、华能海上风电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加快推进衢山LNG接收站招引以及风、光、储、氢等一批清洁能源先进制造产业项目落地。 32.提升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全力推动“黄小双”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黄泽山整岛开发,推动一期151万方地面储罐项目产能持续释放,建成二期104万方地面储罐项目和黄泽山-鱼山原油管道项目,切实提升黄泽山油品储运基地油品资源储备能力。 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5项) 33.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鼓励供电、供气、供水企业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电价、气价、水价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对中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减免,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等费用。2022年底前,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中小微企业不参与成本补偿分摊,辅助服务费用在电能量费用中作等额扣除。加强用电保障,做到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网运行安全稳定、企业居民生产生活供电可靠,杜绝拉闸限电情况。降低五小工商户的用气报装成本,针对“瓶改管”五小工商户的用气报装,每户平均减免2000元左右。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34.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按满一年减免3月租金,当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折算。间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租金减免政策由实际承租人享受。 35.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白名单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发生疫情时进行闭环生产工作,力保企业正常运转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36.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用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省内非涉疫地区之间通行的,无需办理通行证确保公路、航道和港口畅通,确保收费站等设施应开尽开,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不断迭代完善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实行海港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N+7+7”健康管理措施,提高港口作业效能。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当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财政保障。 37.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服务加快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加强对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水上交通等城市交通领域的成品油价格补助;用足用好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交通物流领域提供优惠贷款。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保障大宗商品、新冠试剂等重要物品快速通关。高效推进“四港”联动,加快推进江海联运发展,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运输。减并港口收费,将港口设施保安费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不再单独设项计收。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实行货物港务费减免政策。 八、保基本民生措施(3项) 38.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基础上上浮20%。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39.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将转产渔民、农民工等纳入就业帮扶对象,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40.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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