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监督检查项目、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和内审项目计划的通知》(岱财监督〔2022〕3号)有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具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评价组,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勘查与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
二、评价内容
评价组对重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意见。项目具体如下:
2020-2021年“菜篮子”专项资金、2020-2021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个政策绩效评价;岱山县全民健身中心、新型海岛城镇智慧化建设2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岱山县科学技术局2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东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三、评价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于5月下旬开始实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单位应指导并督促所属被评价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评价组开展工作。本次评价情况将向县人民政府及县人大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被评价单位在中介机构实地勘查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绩效及存在问题。若有不明事宜,及时与县财政局或实施本次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联系,以便统一研究解决。
3.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时,应严格按评价内容和要求,深入项目单位实地评价,对评价项目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分析报告,按时保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
县财政局绩效科:周妍 4475489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陈明13957385316
岱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