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2-80346 | 生成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主题分类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岱山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改革创新,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畅通市场主体出入通道。实行“申报零障碍、开办零成本、退市零负担、全程零见面”的线上服务链,2021年全县在册市场主体17704户,注册资本(金)706.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37%、4.32%。有效优化准入环节、退市环节服务模式,企业开办所需材料从20份精简至5份,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454项“岱山版”事项清单全覆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924件。领跑全市实行12个行业“证照并销”改革,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即办。三是加强减证便民。对已列入《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工作机制,依托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切实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办理,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交材料,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实施证明材料开具登记制度。严格证明出具用途登记制度,倒逼部门减证改革。2021年全县共开具各类相关证明3500余份。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系统化构建闭环式工作机制。坚持运用系统化思维,树立全域化全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制发《岱山县2021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域指标评价体系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了52个县属部门171项全域指标考核任务,确立量化测评的“岱山指数”,构建全领域全周期全链条“三全”营商环境工作指标评价体系。同时相继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40条》、《全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补短板突破式抓手清单》、《全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突破式亮点创新清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营商环境督查机制,构建“发现问题-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跟踪效果”的工作闭环模式。二是以全域营商推进各领域创新突破。对照《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全力推进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的提升,推进各领域创新突破。推动“智治协同 岱企赋能”营商服务综合体实体运作,实现了集企业开办、招标审批、政策兑现、诉求受理、线上线下等跨部门多业务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式综合服务,开办企业形成了“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次领取、半日办结”的网上办模式,开办环节压缩至3个。新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全面同步发放率100%,减免企业开办成本15.44万元;全市首创房地产首次登记及土地抵押转房地产抵押模式,压缩办理环节,减少企业办理费用,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等。三是深入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三)实现数字政府转型升级。一是推进重大应用建设。围绕惠民、助企、安全、智治四大领域,迭代形成数字政府体系架构,系统推进重大应用建设,划定12条浙里主跑道、35条子跑道;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全流程、一件事”的思路,聚焦企业和群众最关切的高频事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统筹谋划梳理“三张清单”,梳理汇总淘鱼吧、海上一体化监管、区域旱情预警及调度等“三张清单”应用建设项目8项。二是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自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完成以来,全县1453个2.0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5.67%,单事项“一网通办”率达91.09%。10月底,全县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8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均全部实现2.0政务大厅上线运行,已联动办理974件基层业务,基本实现了“基层综合受理、部门远程审批、统一就近出件”的“就近智办”办事模式。三是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出台“工程码”制度,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个库、一条链、一张图”的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全链式服务体系将主要涉企审批部门的窗口数由原来的23个缩减成营商服务4个综合窗口,让企业“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提升了营商环境“软实力”,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制度约束,坚持依法依规决策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制发公文,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2021年县政府(县府办)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19件。二是加强对县属部门及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部门及乡镇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专项清理,2021年组织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惠企政策专项清理,并开展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全面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53件,保留106件、修改21件、废止26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留痕及档案化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2021年县政府确定《岱山县食品药品安全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岱山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岱山县主城区规划管理单元划分及重点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实施。
(三)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有效覆盖。全县7个乡镇均出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成立乡镇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优化重组工作机构,制定审查指南规范审核流程,聘请乡镇法律顾问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秀山乡、岱西镇等乡镇发文任命专职法制审核员,明确工作职责,对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质化开展,逐步实现从有形覆盖至有效覆盖。
(四)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及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市、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以事先合法性审查为主要抓手,通过法制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力量加强事先法律风险把控,通过行政机关合同“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管理”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监督管理。2021年共审查县、乡两级政府、县级行政机关各类合同200余份,通过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备案179份。
(五)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乡镇政府共聘用法律顾问33人,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各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涉法事务处理及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履职情况接受聘用单位监督考核。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截至目前我县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人力社保、交通、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9家县属单位共有公职律师14名,公职律师在参与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指挥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制定了《岱山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县级层面,重新整合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1+8+1”行政执法架构,本岛各乡镇以派驻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实现乡镇行政执法全覆盖。三是赋予衢山镇、长涂镇相应的行政处罚权,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县属部门下放的9个领域97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强制权,挂牌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四是秀山乡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创新“综合执法+片区警务+村网格员”的“联勤”机制,探索非现场执法手段优化执法方式,致力提高执法效率。12月起全县各乡镇落实机构、场所、人员、制度,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建立了“全县一盘棋、全盘一把抓”的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新格局。
(二)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完善执法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行政执法档案,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主要执法单位及乡镇政府共配置执法记录仪497台、照相机88台、录音笔29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全县共计持有执法证人数1254名(含369本警察证),平均持证率达97.9%,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组织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及申领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县顺利完成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及国家部委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共计换发申领国证884本。三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2021年全县共计118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四)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2021年双随机抽查369次,任务完成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市场主体设置不同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2021年跨部门监管率达15.38%,信用关联双随机任务占比90.03%。二是推行全县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执法模式,制发《岱山县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实施办法》,共梳理12个条线103项“首错免罚”事项清单,自2021年7月15日实施至年底共办理首错免罚25起。三是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方式改革。全县24家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成立“综合查一次”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制发《“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开通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权限,同步梳理建立应用场景73个,涵盖500余项检查事项,目前已完成全部应用场景检查覆盖,检查对象数75家,出动执法人数359人次,检出问题4个,整改问题4个。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印发《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网上巡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水行政执法领域专项评议等督查行动,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执法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发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
(二)持续强化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连续1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及时办理司法建议。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着力加强检察建议落实反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出台《2021年岱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同时以政务新媒体为新载体,及时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应急预案、民生实事及进展情况、政府重要会议等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0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2021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五、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健全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解决机制,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有效化解。加强提升全县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职能,已建成1个县级矛调中心、7个乡镇矛调中心,87个村(社区)矛调中心,形成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21年新批复成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人民调解派驻工作室2个,按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62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建党100周年、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涉渔涉企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等工作,2021年全县各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419件,成功2418件,成功率99.99%。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实现行政复议在线申请,方便群众申请办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智能化平台实现行政复议在线申请、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在线提交。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以案治本”“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坚持做到调解优先、每案必调。2021年共接到行政复议咨询12件,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前成功调解4件,正式受理14件,不予受理1件,经行政复议后诉讼案件实现零败诉。
(三)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强化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共化解自然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22件,涉案标的2800余万元。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全县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件,同比下降33.3%,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68%,一审行政诉讼败诉1件,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4%。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出台《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岱山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各乡镇、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围绕疫情防控、文明县城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的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多次做出批示,组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积极贯彻落实《舟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
(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定期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会,专题学习重点法律法规,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不断健全领导干部“提任必考”法律考试机制和年度述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次28人次,通过率为100%。做好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法治舟山”微信公众号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县1733名县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测试,并全部合格以上。
(三)强化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按照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印发《2021年度市对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责任分解表》,对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根据部门工作绩效严格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落实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巡察督查机制,实施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考评整改清单化管理,加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阶段性督查。
一年来,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单位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有力抓手和措施,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协调监督难度较大。二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缺乏,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和部门法制力量还比较薄弱。各县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法制力量配备上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县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法制人员,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有待提高。
七、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
2022年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为指引,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部署,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政府及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法治督查、法治巡查机制,用好督促、倒逼、问责、激励等功能性作用,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
(二)全面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目录,坚持“一张清单”管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形成“1+3”全覆盖的执法事项管理体系,完成执法队伍整合,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乡镇,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实现执法扰企扰民大幅减少、违法现象持续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涉企便利化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力度再消除一批保留的证明,打造“无证明化”城市,加快推进审批简化优化标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智库作用。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制度,重点对照新实施法律推进“废改立释”工作。
(六)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运行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广柔性执法、“首错免罚”、综合查一次等执法体制机制。
(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推动行政争议府院联动调解机制有效运行,提高政府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继续深化拓展“东海渔嫂”、“海陆联动”人民调解模式。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法治示范创建,持续加强普法工作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力推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发展。
(九)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强化基层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力量,有效整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执法专家,组建全县法律人才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准。强化制度建设,以职责明确、规范履职、常态长效为目标,强化培训、考核、督导,促进法制审核队伍高效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