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20年公示为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申报企业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2月16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二)申报核实。县局对企业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和实地核实、征信查询。对于推荐申报的企业,市场监管干部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实,并在系统申报时上传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见附件2),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县局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实地核实企业相关情况及征求意见。对符合申报AA、AAA级条件的企业,向市局推荐。
(三)测评公示。县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测评,并对辖区范围内满足AA、AAA级推荐条件的申报企业,向市局推荐。一家企业不得同时公示两个等级。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企业申报培训。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学习《办法》,培训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和“申报指南”模块内容,熟悉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开展申报培训服务,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项目,但市场监管人员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逐家主动联系(提醒表式见附件3),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二)坚持综合评定原则。系统测评分数是择优选拔企业进行公示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要把申报数据与实地检查、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择优推荐。其中,新申报企业测评分数低于600分的,系统自动不予通过。推荐的AAA企业,其合同管理必须信息化。
(三)审慎做好越级申报。凡是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在推荐上报时必须让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证明(证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越级申报AA级的,提供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符合这一条要求的证明。对于省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小微企业,越级申报可不作上述要求,但不得越两级申报,且推荐机关必须附情况说明。
(四)加强处罚信息分析。对推荐的企业,将通过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等网站进行征信查询,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充分了解企业处罚信息。对于存在《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企业主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能够有效证明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属非主观故意造成,或者提供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已修复材料的,应该按照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
(五)严格把握申报标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公示企业需要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的条件,因此对两个年度内连续亏损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企业,要严格把握,慎审推荐。由于行业性特点等客观原因造成亏损的或者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必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予以核实。对填报虚假财务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欺骗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虚构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的申报企业,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六)及时提交申报材料。今年申报时间提前,其中2022年4月15日前向市局提交AAA级企业申报材料,于5月15日前提交AA级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越级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及认为应该上报市局的情况说明(越级证明、连续两年亏损说明、处罚失信行为证明等)。县局联系人:市合广告科 宋波,电话:4473825。
附件:1、2022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指标
2.2022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
3.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到期续报提醒函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