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徐忠达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 02- 25 10: 22 浏览次数:

(2022年 2月 25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10日,对徐忠达同志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为县经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7年8月起,徐忠达同志担任县经信局党委(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徐忠达同志任职期间,推动出台系列惠企政策,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助力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徐忠达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有个人违反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的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县经信局在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公款支出和公务消费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

1.重要经济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策。

一是数字大楼装修工程重大变更事项。数字大楼装修增做找平层增加工程造价23.02万元;85樘防火门拆除重做,增加工程造价13.26万元,上述工程变更未经集体讨论。

二是安全奖发放事项。2019年县经信局发放2017年、2018年安全奖共6万元,上述奖金发放事项未经集体讨论。

三是成长型企业补助事项。2018年12月,县经信局在“2018年全县工业发展大会会议经费”中以成长型企业名义补助东方汽配公司奥博管业公司等5家企业10万元。上述补助未经集体讨论。

2.会议直接指定承办单位,且多支付培训费1万元。县经信局召开党组会议,指定象来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岱山县工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县经信局支付象来科技有限公司培训费用13万元中包括该公司5人培训费用,合计1万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费管理规定》,规范了资金补助流程,对于超过两万元的资金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再予以补助。象来科技于2022年2月21日退回培训费1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资金补助不符合政策要求。2017年-2019年,县经信局在县工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列支岱山县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10万元,合计30万元,上述资金补助依据不足。

2.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待加强。 2018年“工业企业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159.72万元,因数据来源不足,该平台尚未能得到有效使用,资金绩效未能充分发挥;县经信局也未上述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整改情况:县经信局下一步将根据审计指出问题,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未在政策文件中明确的事项或补助对象的,将暂停予以补助,做到资金补助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针对“工业企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因数据来源不足,该平台未能有效使用”问题,县经信局积极与大数据管理中心、县统计局沟通对接,一方面利用一体化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向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申请数据,另一方面计划与县统计局合作,准备新建经济统计应用,进行应用融合。

(三)对油品代储监管不到位。

县经信局对《岱山县2015年至2017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代储点委托代储油品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县经信局合约收回两个月代储费计3600元, 并于12月13日收到禾兴超市该款项。目前油品统一由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备。